線上人數: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11906 列印

緣由

依據經濟部工業局數位娛樂軟體分級,目前未開放大陸遊戲業者在臺上市營運,為落實大陸遊戲授權台灣業者代理營運,避免有跨境營運之情事,代理大陸遊戲業者遵循並予以管理。

摘要

遊戲軟體之研發、製作、發行者為大陸地區資金、事業或大陸之集團事業者,於遊戲軟體上市前,應由在台之代理營運商登載遊戲資訊並提交代理證明文件,佐證遊戲軟體業經授權營運。

應登載及檢附之文件及其內容:

  • 遊戲軟體基本資訊,包括製作、發行及代理公司資訊、網站連結等。
  • 營運活動之代理資訊揭露,包括網站、廣告揭露之代理資訊。
  • 營運活動證明文件,包括金流聲明、客服配置等公司資訊說明。
  • 伺服器流向說明及證明文件敘明遊戲帳號、金流、遊戲進行中與相關個人資料之伺服器流向。
測試內容
  • 驗證所提供的伺服器是否設置於台灣或是其它地區。
  • 確認遊戲帳號、金流、遊戲進行中與相關個人資料之伺服器流向於是否於台灣或是其它地區。
  • 分析受測標的網路行為。

 

業務洽詢

陳先生

03-3280026 Ext 559

hsien@etc.org.tw